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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风采 | 法律的守护者,人民的巴特尔

发表于:2019-12-11 大小: 关注:[关闭]

 

每一个时代,每一个民族都会诞生出一些闪闪发光的人,人们对于他们的歌颂方式都是独具特色的。在内蒙古,人们同样崇拜英雄,盼望好运。人们习惯性的把这些草原英雄叫做“巴特尔”。“巴特尔”就是草原人民所珍视的英雄,能成为“巴特尔”的人,都是真正走到人民心里去的人。

只要这个社会还将遵守规矩与证据,绝大多数人还尊重着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法律就平等的保护着我们每一个人。在唯物主义的世界图景里,正义将被法律延续,成为保护民众最后同时也是最坚实的一道屏障。
       在内蒙古的辽阔大地上,自古至今从来不缺少维护正义,信奉公平与道德的善良人群,今天我们的主人公,可以说是其中的代表者之一,近距离接触他时,可以注意到他的双眼明亮而有神,似乎在闪烁着一种神奇的力量,使人感到一丝微微的震撼,而那张和善的面庞下,并未开口就显示出了很强的亲和力,这是很多人对他的第一印象评价。

他有着整整三十年的法律事务从业经验,更有着长达24年的一线律师辩护经验,在社会的基层一次又一次地维护着公平与正义,不仅获得了中蒙友好法律的使者、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等殊荣,更获得了民众一致的好评,成为罕见的零投诉律师。

他就是内大总裁班19班王玉琳同学。

     

30余年的基层法律从业经历,早已在他身上塑造出了坚不可摧的意志品质,王玉琳用自身的实践完美地诠释了明礼诚信、奉公守法、正义果断等光明之词。

仗义执言敢当先

鲁迅先生曾经这样称赞那些敢为人先的勇者:“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很令人佩服的,不是勇士谁敢去吃它呢?”

对于一个女人而言,一生中最快乐的事,应该就是和自己的心上人完婚,并看着自己的孩子在身体里慢慢生长的日子了吧!而在闫某身上,却在最该美满的时间遭遇了最可怕的噩梦,她与阿某在2014年12月4日登记结婚,两个人认识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婚结的看起来很匆忙,结婚后的阿某原形毕露,经常因家庭琐事对妻子实施殴打、谩骂、恐吓、残害等暴力行为,即使是在她已经身孕四五个月的时候,依旧被阿某从炕上拽下来拳打脚踢至当场昏厥,阿某仍不解气,狠心地将闫某拖到屋外不让进屋(当时天下着雨)。

忍无可忍的闫某鼓起勇气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妇联权益部介绍,找到了王玉琳律师进行求助。当时王律师的第一反应是震惊,但多年的律师经验使他很快地恢复了冷静,当即和闫某表示:“你这个案子我接了,一定让你满意!”并未经过长久的思考,他便联想到了国内施行还不满半月的《反家庭暴力法》,在此之前,无论是法院,还是律师,都从未办理过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无任何先例和经验可循。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王玉琳通过与原告闫某进行有效的沟通,取得了大量有效的人证与物证,为胜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最后经过连续数日的努力终于在法槌落下的那一刻得到了回报。包头市达茂旗由此颁布了内蒙古地区第一例人身安全保护令,其中包括:禁止被申请人阿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阿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闫某及其近亲属,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生效后立即执行。王玉琳就这样在法律界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其中肯定离不开他敏锐的职业素养与仗义执言的果敢气质,理当获得众人的称颂!

本案的成功,我们敬佩当事人闫某的勇敢,支持自治区妇联对本案的重视。同时,我们也应该对王玉琳律师和法官为追求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的这份勇气、担当和责任表示尊重!

饱经艰辛成正果

霍姆斯曾经说过:“法包含着一个民族经历多少世纪发展的故事,因而不能将它仅仅当作好象一本数学教科书里的定理公式来研究。为了知道法是什么,我们必须了解它的过去以及未来趋势。”

王玉琳律师就以这位著名法学家的名言为向导,常年为了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而奔走努力,在他的眼里金钱和收入远远没有法律二字重要,更没有中国的法制社会建设重要,在他的感召下,所属的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都随时准备投入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公益法律洪流中来。

     

在我们生活的呼和浩特市,阴影也曾短暂地伫停在少数弱势群体的身上,但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光芒!赵某与其前夫张某于2004年即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但在离婚后长达十二年时间内,张某强行搬入前妻赵某住处,与其同吃同住,强迫赵某与其进行性生活,且经常、持续地对赵某实施殴打等暴力行为,曾有一次,张某用铁锹无情地殴打在赵某的身上导致赵某当场昏厥,更可怕的是这种生活,长期被年龄尚小的二人儿子看在眼里,可以想象,这个孩子遭受到了多大的心理摧残!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2016年4月8日,赵某在电视上知晓国家《反家庭暴力法》已经出台,受害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终止暴力,于是就找到了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王玉琳得知后主动无偿地为赵某提供法律援助。根据调查走访,王律师判断赵某的情况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当即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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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后的几天内,王玉琳经过不断的争取和努力,在呼和浩特市并无相似案例可遵循的情况下,终于实现了对赵某的权利维护,2016年4月15日,回民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1、严格禁止张某向赵某实施家暴;2、严格禁止对张某进行骚扰、跟踪和接触赵某及其相关亲属;3、责令张某在条例生效之日内立即搬出赵某住所,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自做出之日起生效,生效后立即执行,由此赵某长达十二年的梦魇终于结束!

       
   

这个案件的积极影响还在于“敢于突破”,给司法者和承办律师面对着无例可循,摸索前进的命题,既挑战着司法者的勇气与担当,也在挑战着承办律师的法律素养和办理案件的专业度,即使如此,他们给社会的回应是一份合格的答卷。事实和结论也证明了这份答卷是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因为这个案件裁断过程符合法律逻辑,裁断结果符合公正司法的伦理。

这个案件的积极影响还在于“敢于突破”,给司法者和承办律师面对着无例可循,摸索前进的命题,既挑战着司法者的勇气与担当,也在挑战着承办律师的法律素养和办理案件的专业度,非常值得欣慰的是,他们给社会的回应是一份合格的答卷。事实和结论也证明了这份答卷是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因为这个案件裁断过程符合法律逻辑,裁断结果符合公正司法的伦理。

伴法同行度终生

王玉琳深知律师这个行业对于国家、法律的重要性,应以严格遵守国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天职,用一丝不苟的心态办理好每一例案件。

早在2007年他就开始关注公益案件,致力于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发光发热,先后承办了2014年宁夏灵武教师性侵案、2015年益阳教师性侵案、2015年宁夏海原教师性侵案、2015年西安幼儿园喂药案、2016年内蒙古女记者红梅被家暴致死案、2016年内蒙古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2016年内蒙古首例离婚不离家人身安全保护令案、2017年包头放火烧妻杀人案、2018年满洲里人大代表性侵儿童案等公益案件,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王玉琳律师全面有效的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挽回和避免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办案过程中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其“受人之托,终人之事”的办案作风,也受到客户和同行的一致肯定和好评。王玉琳律师的敢辩、善辩和明辩的办案作风和理念,也为无数个受害者追求到了法律的正义。多年里王玉琳律师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称号,办理过的案件多数也被收录成为优秀案例,为未来的正义之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王玉琳律师接近半生的辛勤,都用在了法律上,为争取公平与正义在发光发热,在维护了数不胜数的当事人合法利益后,他也在不断进取,并且取得了海内外成就:

2005年3月应蒙古国KAПNTPOH银行总法律顾问巴音图热律师的邀请赴蒙古国,为赴蒙考察的中资企业(广东佛山宏建鞋业)担任投资顾问被蒙方誉为“中蒙友好法律使者”,成为本地区开展涉外投资顾问法律服务的第一人。

2006年4月开始受到通辽人民广播电台蒙语台开播《法律与道德》栏目特邀后,王玉琳律师成为常年热线解答律师和供稿人。

2006年6月1日应北京市律师协会邀请参加中蒙两国民事法律专家交流会。2006年9月开始与蒙古国jus-aid律师事务所签约,开展中蒙两国互助法律服务中国法律市场开拓业务。

2007年8月因对蒙古国引资有功而受到时任蒙古国总理恩和宝力道的约见。2008年5月开始受聘担任内蒙古民族大学政法与历史学院特邀讲师,同年8月被评为通辽市“优秀律师”。

2009年被评为内蒙古“突出贡献律师”。2010年被评为内蒙古未成年人保护“优秀律师”。2014年被蒙古国“辩之益”律师事务所授权为中国法律顾问。2015年开始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妇联专家顾问。2016年开始担任内蒙古政策法规立法性别平等评估专家。

2016年承办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被评为“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2016年承办“女记者红梅被家暴死案”被《中国妇女报》和社科院评为“中国十大性别歧视案件”。2017年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参与国家《民法总则》修改活动,同年承办的“闫某人身安全保护令案”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2017年承办的赵女士"离婚不离家”人身安全保护令案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2017年"金某故意伤害案---某市家暴致死案",被评为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十大优秀案例。2017年10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律协评为2012—2016年度优秀律师。

2018.3.27承办的赵女士"离婚不离家”人身安全保护令案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2018.5承办的孙某死刑复核案被评为“中律评杯”“2017年度十大毒品案”。2018.12月受聘担任蒙古国LB伙伴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顾问。

2019年1月18日被蒙古国司法部授予“外籍律师资格证”。2019年6日承办的孙xx死刑复核案被评为“中律评杯”“2019年度十大毒品案”。

2019年11月28日,王玉琳被全国妇联邀请作为先进个人代表,出席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颁奖大会在人民日报社“人民网演播厅”召开,全国人大常委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悦悦给王玉琳律师戴上一枚勋章,这是他获得的第一枚国家级勋章。

       
   

他是我们身边平凡的好友,是维护正义的律师,更是拯救那些遭受欺凌的弱势群体的英雄。种种事件,次次奖励,他从未张扬。为人低调,亲和力强,是他给别人的认知。同样的,能力优秀,服务认真,也是人们对他的认可。

这些奖项的光辉不止在于其表面,其背后是代表着国家与人民对其半生辛劳的认可!未来遥不可期,顾好当下,落在实处,我国的法制进步始终离不开千千万万个像王玉琳这样的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努力与付出!

一名合格专业的律师,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要知晓,只有足够的学习经历才能在纷繁复杂的情节中发现问题,能在艰难中找寻证据,能在反复思量中寻求以最佳途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内蒙古地区唯一的双一流大学——内蒙古大学,所开办的EMBA课程总裁班,专门为企业高管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