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由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主办,我校承办的第四期司法系统干警蒙汉双语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开班仪式在主楼542报告厅举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孙锦琰,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姜和平,我校党委副书记李秀良、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曾岚、曹睿及自治区司法厅各处室、警官学校、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单位的负责人及培训学员60余人参加了开班仪式。仪式由自治区司法厅政治警务部人事处处长巴根主持。
会议现场
开班仪式上,我校党委副书记李秀良致辞,介绍了学校的历史沿革和建设发展情况。他表示,现在内蒙古大学全校上下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视察内蒙古大学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自治区司法厅与内蒙古大学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基础,继成功合作举办2016年首期培训班之后,再次将第4期培训班交由我校承办,充分体现了对我校的信任与支持。我校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在组织协调、课程设置、师资选配、教学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竭尽全力确保培训班成功举办。我校愿继续加强同自治区司法厅在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力度,为加强自治区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孙锦琰作讲话,传达了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政法干警蒙汉双语培训的有关要求,希望参加培训的学员要充分认识这次培训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沉下心来好好学习、潜心钻研,多学习多交流,多思考,提升自身素质,要注意良好形象,为自治区2万多干警做出表率;能够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和技能,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特别是利用双语能力更好地为基层服务,成为自治区法制建设的生力军。
学员代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司法局娜仁其其格发言,表示一定会珍惜这次培训学习机会,认真参加培训学习,刻苦专研,切实提高能力和素质,充分发挥蒙汉双语优势和执法执业能力,更好发挥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平安内蒙古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次第四期司法系统干警蒙汉双语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为期一个月,旨在加强我区司法系统蒙汉双语干警队伍建设,提升蒙汉双语干警的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进一步推进蒙汉双语人才教育培训工作。